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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J在Lost改版時認識,當初只是因為他和某個我很喜歡的作家文章氣質很相像,所以經常拜訪他的網頁。
後來才知道原來他比我還小呢。氣質天生,果然如此。
已經忘記當初是誰先加誰為好友,漸漸熟稔之後才發現原來我正在他的故鄉裡工作,而他正在我的故鄉裡讀書。於是,又格外親切。
陸陸續續,我們也繼續發現了許多個共同愛好——我們都喜歡某些樂團、某些歌手或某些人,經常是我開個頭他就能知道意思的,讓我驚訝之外也覺得開心。
一直以來,我總以為自己孤獨。有了網路之後,才發現只要往外探一點點,就會看到很美的風景還有很棒的同伴。
真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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